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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 年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限期完成部分设区市地方标准废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我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地方标准供给质量,压减地方标准层级,拟废止《浦北红椎菌促产技术规程》、《白玉兰栽培技术规程》、《小青柑采收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等3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12月8日至15日。若有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书面反馈至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明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7-2859262,邮箱:qzscjbzhk@163.com。
附件:拟废止的 3项钦州市地方标准清单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拟废止的3项钦州市地方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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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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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B4507/T0005—2024 |
浦北红椎菌促产 技术规程 |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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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B4507/T0004—2024 |
白玉兰栽培技术规程 |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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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B4507/T0003—2024 |
小青柑采收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 |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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