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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14 10:11     来源: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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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2)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受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3)提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与释疑解惑服务,开展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投诉举报奖励的咨询服务

4)参与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制(修)订工作

5)配合做好市场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6)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为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为独立编制决算的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8.63万元,同比增长3831.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8.6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76.63万元,增长3831.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12月成立,无相关经费预算。2024年共新增9人,增加对应工资、五险一金、食堂运转经费、物业补贴等费用。

(二)支出总计78.63万元,同比增长3831.5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59.9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包括保障单位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单位履行职能的项目支出等。同比增加57.93万元,增长289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12月成立,无相关经费预算。2024年共新增9人,增加对应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8.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同比增加8.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12月成立,无相关经费预算。2024年共新增9人,增加对应社会保险缴纳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5.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同比增加5.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12月成立,无相关经费预算。2024年共新增9人,增加对应医疗保险缴纳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12月成立,无相关经费预算。2024年共新增9人,增加对应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6万元,项目支出7.4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他基本支出。

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主要用于:投诉举报工作差旅费、队伍能力建设培训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81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10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4辆公务用车已划转至局机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4辆公务用车已划转至局机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4辆公务用车已划转至局机关。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主要用于本年度无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7.4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4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编制专项经费预算,规范、合理的使用项目经费,确保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队伍能力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63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76.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本单位围绕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