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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3-12 15:20     来源: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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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开展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企业证后检查和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

(二)配合拟订全市年度食品生产企业证后检查、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计划。

(三)配合实施食品、药品检查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四)协助建立全市市场监管数据库,为市场监管提供数据分析、监测、质量追溯、舆情监测等技术支撑。

(五)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培训应用推广,负责钦州市场监管数据库、信息(平台)系统开发、运行、管理,提供监管决策信息支持等工作。协助指导下级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关信息化的咨询服务。

(六)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计划的拟订,相关监测数据信息的归集、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市场监管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监控等行业信息分析及监管工作建议等。

(七)负责市局计算机网络业务系统、办公软件的运行维护。负责市局门户等网站运行、管理和评估。

(八)承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开展市辖区内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技术工作。

(九)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116.88万元,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1.5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88万元,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1.59%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5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相应的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1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74%,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1.84%;项目支出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26%与上年持平。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90.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32%,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1.8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0.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同比减少0.78万元,下降6.65%。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9%,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3.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2%,同比增加0.81万元,增长9.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74%,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1.8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9.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27%,同比增加1.8万元,增长2.0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3%,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26%与上年持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与上年持平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6.88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1.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74.8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不良反应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信息化及食品审评检测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3.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2.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9.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9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0.49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74.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其中:集中采购0.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2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无公务车。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场安全信息监测与审评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15.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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