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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3-12 17:40     来源: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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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政府制定质量政策、风险管理及监管社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负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品、药品、农产品、化妆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工业产品等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综合上报和反馈产品质量分析情况信息。

   (三)协助建立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本辖区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测试工作以及商品净含量检验和计量科研发展工作,为政府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

  (四)负责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工作,为行政执法、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等单位机构规格的通知》(钦市编办发[2021]154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钦编办发[2022]3号)文件,钦州市检验检测院更名为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规格定为副处级。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七个科室:办公室、质量管理科、综合业务科、食品检验科(生物检验科)、药品检验科、工业品检验科、计量检测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06.6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93%。2025年支出总预算906.63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93 %,收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 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906.63万元,同比减少 27.39 万元,下降2.9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6.63万元,同比减少 27.39万元,下降2.9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90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6%,同比减少16.39万元,下降2.17%;项目支出16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64%,同比减少11.00万元,下降6.11 %。

2025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5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3%,同比减少18.17万元,下降2.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1 %,同比减少9.07万元,下降12.8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9%,与上年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45%,与上年基本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37.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36 %,同比减少16.39万元,下降2.1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0.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90.87 %,同比减少14.77万元,下降2.1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8.70 %,与上年基本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44%,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9.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64 %,同比减少11.00万元,下降6.11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2.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48.95 %,同比增减 0万元,增长(下降)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05%,同比减少11.00万元,下降11.3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 0 %。

资本性支出预算 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同比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37.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9.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590.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经营主体管理13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实验室运转的费用和聘用人员费用,如实验用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实验楼维修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等。

    3.质量基础27.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区域内开展计量强检工作的支出,如打印计量检定证书费用、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差旅费、计量工作租车费、委托检定校准84台计量器具的费用等支出。

4.食品安全监管8.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市本级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抽检1500批次”目标任务的抽检费用支出,如样品购样费、试剂耗材费、其他抽样物资保障费和抽样差旅费。

5.质量安全监管4.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我市重点工业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的支出,2025年计划抽检汽柴油、肥料类、验配眼镜、建材类等产品200多批次。

6.事业单位离退休3.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支出。如生活补贴、物业补贴。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费。

8.事业单位医疗20.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14.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

10.住房公积金50.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6.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5.60   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6.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9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 5.60 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5.6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3.65万元,同比减少4.90万元,下降17.16%,其中:集中采购23.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90万元,下降17.16%;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2.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本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实有车辆4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4辆),均为7座五菱面包车。所有车辆均用于监督抽样、计量检测、检验业务开拓等检验检测工作使用。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 4 个,预算资金169.00 万元,项目明细如下:

(1)检验检测事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30.00万元;(2)计量强检及检定检测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7.00万元;

(3)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00万元;

(4)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检验检测事务专项经费项目13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持续实施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核查处置、依法治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市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完成自治区和钦州市下达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任务共5000批次以上,出具报告及时率95%以上,客户满意率90%以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