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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13 18:00     来源: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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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2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受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3提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与释疑解惑服务,开展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投诉举报奖励的咨询服务。

4参与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制(修)订工作。

5配合做好市场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6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为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为独立编制决算的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新挂牌成立

(二)支出总计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支出同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新挂牌成立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运行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6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1%;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1%,同比增加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1%,同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新挂牌成立。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在预算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新挂牌成立。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无需要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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