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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以《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做好进货查验、销售处方药时执业药师是否按要求审核处方并留存处方等。同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宣贯《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药店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86家,下达责令改正61家,立案查处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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