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4日 |
| 标 题: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监发〔2023〕2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4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新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助推我市全力实施“美乡村”战略,我局结合全市市场监管“1+1+6”工作目标,制定钦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贯彻中央、自治区以及钦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守牢底线、紧盯重点,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有力抓好行业帮扶和四个联系帮扶脱贫村的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工作
(一)围绕“守底线”,积极履行后盾帮扶单位职责,确保本局对口帮扶的村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1.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一是重点对本局对口帮扶的 4个村所有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进行全面排查,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扎实做好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人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培训手册》,深入学习帮扶政策,确保各帮扶联系人熟悉脱贫人口增收和帮扶政策措施、工作要求。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其他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能落地。 [责任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机关党委]
2.做好新一届驻村人员的轮换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做好 2023 年本局派驻良坪村、高李村、夏村村的轮换进驻工作,做好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思想工作,稳定队伍,开展培训,强化对新一轮驻村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提醒、教育、监督。同时,加强对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关心关爱,按规定落实福利待遇。 [责任单位:人事科;配合单位:财务科、机关党委]
3.开展入户走访,做好帮扶联系工作。加强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帮扶干部对 4 个帮扶联系村58户脱贫户、监测户结对帮扶,每季度到各帮扶联系村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工作,做好收支登记,填写帮扶手册和明白卡等工作,力所能及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机关党委]
4.加强党建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党建带群建,积极发挥局工会、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多渠道引入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捐助等社会帮扶。同时,继续强化本局消费帮扶。[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工会、局团支部]
(二)围绕“促振兴”,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全市特色产业发展
1.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商标品牌富农。一是加强商标品牌培育运用,推动特色产业发展。选择优势特色产业,引导涉农商标注册运用,推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区域品牌注册、保护。二是大力发挥地理标志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宣传推广。配合自治区组织地理标志产品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全国展会,提升广西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开展 2023 年自治区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认定。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双增长”,用标企业新增 20 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推动荐国家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商广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2.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品牌建设向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水平。聚焦钦州特色优势产业,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全年新增各类质量认证证书 100张。二是大力推行国家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组织开展绿色产品体系推进领跑行动。全年新增绿色低碳产品认证证书 1张以上。三是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质量认证交流合作。大力推行香港高端品质认证,全年新增香港优质“正”印、香港绿色标志、香港安全标志等高端品质认证证书 20张。四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国家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等高端品质认证,全年新增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2张以上。[责任单位:认证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3.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夯实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继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开展广西千家高标准高质量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制定浦北陈皮、灵山绿茶、白玉兰、钦南海红米、钦蜜9号百香果等特色产业钦州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以上。[责任单位:标准化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4.开展质量提升大行动,精准发力服务产业发展。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项目,继续推进“十百千万”质量提升行动,对 1 个重点区域和 150 家企业进行质量帮扶。督促指导各地推进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争取到 2023 年底累计建成9 个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站点)。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5.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一是鼓励村民合作社投资生产经营企业,支持村民合作社按程序申请设立集体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二是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完善登记管理程序,创新登记服务制度,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三是落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做好本局联系的4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助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企个科、机关党委,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三)围绕“严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推进乡村治理。
1.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一是继续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年内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2批次、复混(合)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10批次,农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不少于6批次。二是持续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打击农资等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农资商品广告监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农资商品广告行为,压实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审核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保持对虚假违法农资商品广告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农资专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突出靶向监管和双随机监管有机结合,强化农资打假精准度和针对性。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识别真假农资能力及维权意识,提高农资经营企业和人员守法诚信意识。[责任单位:执法科,信用科、价竞科、商广科、产品监管科、计量科、办公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确保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常态常效。二是坚持“品种监管+风险监管”模式,对鲜湿米粉、小作坊花生油实施生产、经营、餐饮环节全链条“闭环”监管,进一步做好全市小作坊花生油“互联网+监管”工作。三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年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6400批次以上。四是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五是规范农村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市场秩序。六是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督、指导,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进农村活动。七是推进县域及乡镇农贸市场“十个一”建设行动,实施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协调应急科、产品监管科、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食品餐饮科、特盐科、执法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农村消费环境治理。一是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提高识假辨假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维权水平。二是加强涉农商品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针对食用农产品、农资用品等涉农消费商品,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三是巩固广西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成效,在重要的节假日或消费高峰时期开展普法和消费知识宣传。四是面向农村消费者发布涉农消费警(提) 示,各县区年内至少在微信公众号或网站上发布1期农村消费警(提)示,全市累计发布4期以上。[责任单位:网消科、消委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4.配合开展平安乡村建设。一是提高群众防范传销意识,组织播放打击传销公益微电影,进一步揭露传销欺诈本质和传销惯用手段,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农村开展“扫黄打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 [责任单位:执法科、价竞科、商广科;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继续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协助,责任单位总协调,配合单位全参与,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当代表,机关部门作后盾的组织保障机制。二是局党组每半年听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汇报和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不少于 1 次。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加强基层走访调研。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局领导表率带头作用,深入定点帮扶村开展调研走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按要求到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帮扶干部每季度到帮扶村开展一次入户帮扶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帮扶干部]
(三)强化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派驻工作队驻村工作纪律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敷衍塞责、履职不力、态度消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监督和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力、结果弄虚作假、作风态度懒散等情况,及时收集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党组,将严肃处理、问责。[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