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 标 题: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函 | |
| 发文字号:钦市监发〔2022〕5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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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钦州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钦办通〔2022〕60号)精神,现将《2022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2022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督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钦州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钦办通〔2022〕60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培育并激励各县、区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质量工作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创新发展、真抓实干出成效。市市场监管局(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于近期就“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其督查结果将作为相关绩效考核依据参考。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10月18日-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督查项目和内容
(一)质量提升行动。重点督查质量强县(区)质量水平状况、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培育情况、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等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督查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平台建设情况、组织实施情况、内部协调机制情况。
(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督查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统筹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
(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督查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保障责任落实、各类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工作开展情况。
(五)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督查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2021年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状况、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四、督查方式
采用全面自查、书面汇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方式。
(一)全面自查。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围绕督查内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报送至相关邮箱。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qzssjjxyk@163.com
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zlxs5988285@163.com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scjgjjk123@163.com
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qzssjjsgzk@163.com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箱:sab0777@163.com
(二)实地督查(10月下旬)。市市场监管局(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或书面督查,深入了解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五、其它要求
(一)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此次督查工作。各督查项目具体工作另行发文。
(二)请各督查组根据督查重点内容和督查清单,自行制定相关督查记录表,并于10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督查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有关要求,轻车简从、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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