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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进一步深入排查清理涉企乱收费问题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监发〔2022〕53号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进一步深入排查清理涉企乱收费问题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0-18 17:13     来源: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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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全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2〕140 号)和《钦州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钦市发改价格〔2022〕34 号)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制定了《钦州市进一步深入排查清理涉企乱收费问题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1011

钦州市进一步深入排查清理涉企乱收费

问题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2 年全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钦州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做好反馈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切实将减负降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降费减负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排查清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改联合行动,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打通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主要任务

围绕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针对2021年以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及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各地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方案的组织落实情况;二是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对本领域、本地区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的全面梳理情况,以及相应政策解读情况;三是各地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和建立台账情况;四是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五是各地需深入调查核查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以罚增收、以罚代管等乱罚款乱收费问题。

对联合检查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坚持“零容忍”,督促立查立改、边整边改,引导收费主体不断规范收费行为

三、检查组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  罗  静  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组员  陈安庆  市发改委价费科科长

黄崑高 市市场监管局价竞科副科长

霍华杰  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

      杨宗林  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员  

负责检查对象:灵山县、钦南区,检查侧重点为水电气领域、金融领域。

第二组:

组长  冯晓斌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员  李  艳  市市场监管局价竞科科长

杨露梅  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长

陈瑞琴  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负责人

檀  琳  市发改委价费科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对象:浦北县、钦北区,检查侧重点为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

第三组:

组长  韦思宁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组员  封召志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副科长

王艺烨 市湾办副科长(联络员,电话:15978179122)

吴瑞荆  市市场监管局价竞科二级主任科员

彭建平  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主管

负责检查对象:钦州港片区,检查侧重点为交通物流、港口收费。

(二)时间安排

开展实地抽查检查时 1010日至1025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确定。被检查县(区)、片区在接到本方案后,指定发改委部门1名联络员及时与相应检查组联络员对接抽查检查事宜,指定市场监管部门1名执法人员陪同各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1026日召开工作交流会,各检查组汇报交流检查工作情况及发现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同时提交检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清单,由钦州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于10月28日前形成联合检查情况报告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市发改委

四、检查方式

(一)部门座谈。与重点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深入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有关问题线索和解决情况,以及下一步措施及工作建议。

(二)企业座谈。与重点企业、行业代表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座谈,了解企业的缴费负担、对惠企政策的获得感、对收费情况的反映和诉求。

(三)实地走访。根据前期问题摸排、线索收集和自查自纠等等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对收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查找违规收费的原因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学习研究相关价费政策,梳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明确工作重点,积极有序推进涉企乱收费检查整改行动

(二)深挖问题,严肃整改。各检查组要在前期问题摸排、线索收集和自查自纠等情况基础上,深入一线挖掘问题,对于虚假整改、边查边犯、前查后犯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实行联合惩戒、公开曝光。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检查组要认真梳理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分别形成检查报告。同时,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各地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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