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2021年1月12日-14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督查组到钦州市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专项督查。
督查组分别对灵山县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灵山县丰江农贸市场内的冷冻食品经营店、钦南区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等地,主要查看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落实无入境检疫证明不得销售、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销售、无消毒证明不得销售、无追溯码不得销售“四个不得”的情况,查看了冷冻食品储存情况和冷库运行情况。随后,督查组对丰江农贸市场、钦州东升农贸市场内的肉行、水产行、活禽行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市场落实“三个一”、疫情防控措施、禁止销售野生动物等情况。检查过程中,督查组逐项细致地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督查组还对钦州市九联食品有限公司、小骑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及食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场提出了可行性的宝贵意见。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不能放松,严格落实“四个不得”和从业人员疫情防护,督促经营单位加强对“八桂冷链通”平台的使用;同时,春节将近,要加强对节日特色食品、“年夜饭”等重点品种,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农批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网络食品经营等重点业态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下一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办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