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要求,市本级“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已完成梳理审核,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编制责任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1-1.钦州市本级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
1-2. 钦州市本级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
1-3. 钦州市本级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
2.钦州市本级政务办事“只需跑一次”事项清单
3.钦州市本级政务办事“一次不用跑”事项清单